首页  

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的通知

2016-03-16 12:38 

校内各单位: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有效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平台,发现、培育和选树创新创业人才,进一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按照团中央、团省委的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决定开展2016年“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现将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共青团南阳理工学院委员会、学生处

协办单位: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园

二、组织机构

为工作需要,成立“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郭建生

副组长:路瑞峰 胡 楠 康 磊

成 员:王新俐 赵东江 丁 伟 郭兴华 高 亢

程 斐 赵刚彬 张 洋

成立“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评审委员会。

主 任:郭书贤

副主任:刘黎明 李晓霞

成 员:蔡广宇 薛庆吉 朱清慧 王一平 姜保雨

卞 华 朱玉清 陈孝珍 陈 博 段 焰

闫合占 冯 建 路瑞峰 胡 楠 康 磊

徐云浩 郭永奇 张金梁 祝孔涛 赵东江

王新俐 丁 伟 郭兴华 周中玉 王 丽

吴云才 郭东娥 樊志勇 (校外专家若干)

联络员:高 亢 程 斐

三、参赛内容和对象

(一)大赛下设3项主体赛事:第五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业实践挑战赛、公益创业赛。

其中,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面向全体在校学生,以商业计划书评审、现场答辩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创业实践挑战赛面向全体在校学生或毕业未满3年的我校毕业生,且已投入实际创业3个月以上,以经营状况、发展前景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公益创业赛面向全体在校学生,以创办非盈利性质社会组织的计划和实践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以上3项主体赛事需通过学院评审选拔后报送到校团委。

(二)大赛将在符合大赛宗旨、具有良好导向的前提下,设立电子商务专项竞赛,由电子商务学院协调相关单位负责具体组织,组织执行机构另设,奖项单独设立。

(三)组织形式:由赛事主办方直接面向学校各学院开展。

(四)参赛对象:全体在校学生(创业实践挑战赛面向全体在校学生或毕业未满3年的我校毕业生)

(五)参赛形式:通过提交项目申报表、创业项目计划书参赛。

(六)参赛名额:每个学院最多可申报3项。

(七)赛事组织开展时间:2016年3月启动,4月进行校内决赛。

具体参赛内容及参赛规则详见“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章程(附件1)。

四、申报要求

(一)各学院参赛学生自行组成学科优势互补、专业配合科学、人员结构合理的创业计划团队,以团队的形式参赛;

(二)每个参赛团队的人数不超过10人,每人限参加两个团队,每个团队限申报1个参赛项目,每个参赛项目只可选择参加1项主体赛事,不得兼报;

(三)鼓励跨学院、跨年级、跨专业组队参赛。对于跨学院组队参赛的项目,各成员须事先协商明确项目的申报单位。

(四)项目申报表、项目计划书及其他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至团委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393446765@qq.com

五、推进步骤

(一)预赛:2016年3月,由各学院按照大赛下设的3项主体赛事组织预赛,3月31日18:00之前将选出的参赛作品(创业计划书)上报校团委。

其中,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实行项目分类申报,即分为已创业与未创业两类,两类项目的比例不作限制。评委会将针对两类项目实行相同的评审规则;计算总分时,将视已创业项目实际运营情况,在其实得总分基础上给予1%至5%的加分。

(二)复赛:2016年4月17日之前,校团委组织评委分组对不同组别的参赛作品(创业计划书)进行复审,选出作品参加决赛。

(三)决赛:2016年4月25日之前,校团委组织入围决赛选手进行ppt展示(8分钟以内)、现场答辩(5分钟以内),评委会根据创业计划书和现场展示、答辩情况,对3项主体赛事分别评出金奖、银奖、铜奖若干,发放证书。

(四)参加省赛:2016年5月1日之前,获得金奖参赛选手在指导教师指导下根据评审专家提出的意见对作品进行修改完善,按照河南省“创青春”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的要求参加全省竞赛。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 亢 62073710,13336687227;

程 斐 62076392,13837767000。

附件:1.“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章程

2.2016年“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作品汇总表

3.2016年“创青春”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作品申报表

4.2016年“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实践挑战赛申报表

5.2016年“创青春”大学生公益创业赛申报表

6.创业计划书书写要求

                                                                 2016年3月8日


上一条:关于动员师生关注校团委微信公众号、微...


下一条:关于对《南阳理工学院2016年度共青团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