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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九届“南阳市十大杰出(优秀)青年”候选人推荐评选的通知

2017-02-24 15:32 

各教学院:

根据《关于印发<第九届“南阳市十大杰出(优秀)青年”评选方案>的通知》(宛青联字〔2017〕1号),我校需推荐1名候选人参加“南阳市十大杰出(优秀)青年”评选,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参评资格

(一)在南阳工作学习的18周岁(1998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至40周岁(197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的各族各界青年(特别优秀的年龄可放宽到45岁),往届市级以上“十大杰出(优秀)青年”原则上不再参评;

(二)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有重大贡献或者在所从事行业领域有突出业绩的青年典型;

(四)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在青年群体或社会各界中有较强影响力和感召力,社会形象良好;

(五)曾获得市级以上相关荣誉;

(六)经研究,我校推荐人员应为一线教师,副高以上职称,教学、科研工作能力较强;对我校或南阳市的发展做出过突出贡献的优先考虑。

二、 推荐办法及步骤

(一)每学院推荐人选不多于1名。

(二)推荐人员需严格按要求填写《第九届“南阳市十大杰出(优秀)青年候选人”推荐表》一式3份,并提供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和500字左右的事迹简介各3份,并提供电子版(文件存储格式为WORD2000,电子版发nylgtw@163.com)。推荐表.事迹材料及事迹简介统一使用A4纸打印,教学院党委(党总支)书记签字.教学院盖章,方为有效。纸质版.电子版于2017年2月23日(周四)18:00之前交于校团委办公室,联系人:高亢,电话:62073710,13333687227。

(三)校团委将与有关部门组成校内评委会进行评审, 2月24日(周五)确定候选人并上报南阳市组委会。

附件:《关于印发<第九届“南阳市十大杰出(优秀)青年”评选方案>的通知》(宛青联字〔2017〕1号)

共青团南阳理工学院委员会

2017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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